[疾病管制署國際疫情速訊] 國內發現第二例泰國境外移入茲卡(Zika)病毒感染個案,提醒民眾至泰國旅遊應注意防蚊措施,入境後若有症狀應主動至檢疫站報到或就醫並告知旅遊史。
各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旅行同業人員您好:
茲卡病毒感染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國內第二例境外移入茲卡(Zika)病毒感染症個案,該名泰國籍男性於桃園機場發燒篩檢站攔檢,血液檢驗後確認感染。疾病管制署已啟動防疫作為並通知世界衛生組織及泰國政府。這是繼今年1月19日國內公布首例茲卡個案以來,國內出現第二名確診個案,兩名確診個案皆來自泰國相同地區,目前疾管署已將泰國列為茲卡病毒旅遊疫情建議第二級警示(Alert)。截至目前全球至少有60國或屬地持續發生蟲媒傳播茲卡病毒本土病例,疫情集中於中南美洲、加勒比海地區及部分東南亞國家。目前已將中南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亞洲地區菲律賓、泰國、越南、馬爾地夫等54國或屬地之茲卡病毒旅遊疫情列為第二級警示(Alert);柬埔寨、印尼、馬來西亞、寮國、孟加拉及非洲加彭等6國出現零星病例,旅遊疫情建議列為第一級注意(Watch)。
疾管署籲請提醒旅客注意下列事項:
(一)出國前:
1. 已懷孕婦女請暫緩前往流行地區,孕婦及計劃懷孕婦女如必要前往請先諮詢醫師。
2. 一般民眾如計畫前往流行地區,可先至國內旅遊醫學門診評估感染風險,並做好行前防蚊準備工作。
(二)旅途中:
1. 於當地務必全程做好避免蚊蟲叮咬的措施,如穿著淺色長袖衣褲、皮膚裸露處塗抹衛福部核可的防蚊藥劑及住在有紗窗、紗門或空調的房舍等。
2. 出現疑似感染症狀,包括發燒、頭痛、關節疼痛、紅疹及結膜炎等,儘速於當地就醫。
(三)返國後:
1. 旅途中有疑似感染症狀旅客於返國入境時,請務必主動通報本署機場檢疫站。
2. 返國後兩週內如有前述不適症狀,應速就醫並告知醫師相關旅遊史。
3. 懷孕婦女前往中南美洲或加勒比海地區等茲卡病毒流行地區,應於返國後積極追蹤胎兒健康。
4. 離開流行地區後28日內性行為應使用保險套。
相關資訊請參閱本署全球資訊網「茲卡病毒感染專區」(http://www.cdc.gov.tw),或撥打民眾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1922洽詢,如話機無法撥打簡碼電話號碼,請改撥0800-001922防疫專線。
國際間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http://www.cdc.gov.tw/CountryEpidLevel.aspx?treeid=AA2D4B06C27690E6&nowtreeid=4DD5EDD98F8580AA
感謝您的協助
疾病管制署 敬上
中華民國105年0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