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著全行業共同承擔責任、分攤成本的原則,中國將力求在今年底前根本解決行業困擾已久、積怨已深的導遊管理體制難題。
“作為治理旅遊市場秩序重點工作,導遊體制基本理順的任務年底必須完成。”國家旅遊局副局長吳文學31日在治理旅遊市場秩序西南片區會議上說,“誰都離不開,用完誰都不想要”,使多數導遊成為市場“流浪兒”。為生存,導遊靠賭團、填坑、加點購物生存,少數導遊還把不滿撒在遊客身上,導致服務質量低下,市場亂上加亂,困擾積怨已深,必須共同分擔成本,解決導遊管理體制難題。
據介紹,根據旅遊法要求和國家旅遊局部署,旅行社必須設立導遊服務部門,必須有不低於員工總數20%的導遊並簽訂勞務合同。全國要依法推進導遊行業組織成立,導遊行業組織以獨立法人社團組織為主,地級市要成立導遊協會,省級成立聯合會性質的行業組織,吸收城市為團體會員。直轄市導遊行業組織可直接吸收導遊為會員。聘用導遊的旅行社與導遊派遣服務組織,對導遊守法守紀承擔連帶責任。
吳文學說,社會導服機構要實現市場化轉軌,向非盈利中介組織轉型。導遊協會、非盈利性質勞務派遣組織要以教育、管理、維權為主要任務。條件成熟的地區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一步到位組建勞務派遣公司。各級旅遊部門受理導遊維權投訴,維護導遊人員合法權益,建立相關獎勵制度。
吳文學強調,導遊要遵紀守法,抵制不合理低價團,抵制買團、填坑的經營方式,抵制假冒偽劣商品。引導旅遊者轉變只註重價格而忽視品質的消費習慣,樹立契約觀念,簽訂合同,理性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