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23日電)交通部觀光局今天表示,近期發現陸客來台因部分不肖旅遊業者低價搶團等,致旅遊品質下滑,將加強稽查違法、違規業者,並修法重罰,並要求業者落實每天團費下限60美元。
觀光局上午與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及中華民國觀光導遊協會召開聯合記者會,宣示將共同打擊低價搶陸客團、合法掩護非法及購物低價高標等破壞台灣旅遊形象行為,維護陸客來台旅遊品質及長遠發展。
觀光局副局長謝謂君表示,台灣開放陸客來台觀光已3年,陸客來台觀光人數也已超過257萬人次,有少數業者逐漸出現偏差行為;為維護陸客來台旅遊品質,觀光局將與業者聯手出擊。
至於具體作法為何?謝謂君表示,觀光局將持續加強稽查少數不肖業者的違規、違法行為,修法加重處分;為維護旅客權益及業者合理利潤,要求業者落實每天團費下限60美元規定;協調大陸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海旅會)要求組團社落實離台45天內支付團費;各購物店落實「不二價」政策,禁止低價高標或貨價不符等易生糾紛事項。
觀光局業務組組長陳美秀表示,目前有資格接待大陸旅客的台灣旅行社有300多家,其中83家都曾因接待陸客違法、違規行為被處分,最嚴重的是民國98年三華旅行社因未派導遊、遊覽車接待陸客團,被處以撤照處分;還有旅行社被處分停業、記點等處分。
陳美秀說,由於陸客來台旅遊屬新興市場,觀光局偏重輔導而非處分,但近來發現有旅行社違規樣態逐漸由過去的個別旅行社違規行為,轉成旅行社低價搶客、非法導遊主導購物行程、販賣自費行程及購物店高退佣、訂價不實等,旅遊品質向下滑落,有必要及早導正。
陳美秀說,觀光局將儘快修正「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旅遊團品質注意事項」,將現行「一季記點4次」才處分規定,以正面表列方式,對低價搶客、販賣自費行程及合法掩護非法等嚴重違規行為處以重罰,希望朝不經記點逕予停業處分方向修正。
謝謂君表示,觀光局與旅遊業為維護陸客來台旅遊品質聯手出擊,短期內陸客來台人數難免會因此受影響,「陣痛期至少2個月」,但絕對有助於兩岸旅遊業的長遠發展。1000823